轻轻的我走了,正如我轻轻的来;我轻轻的招手,作别西天的云彩。
我之甘冒世之不韪,竭全力以争取,非特求免凶残之痛苦,实求良善之安顿,求人格之确立,求灵魂之救度耳。我将于茫茫人海中,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。得之,我幸;不得,我命。
生命薄弱的时候,一封信都不易产出,愈是知心的朋友,信愈不易写。
爱的出发点不一定是身体,但爱到了身体就到了顶点。
我不仅要爱的肉眼认识我的肉身,我要你的灵眼认识我的灵魂。
得之我幸,不得我命。——徐志摩则向世人宣示:“我之甘冒世之不韪,乃求良心之安顿,人格之独立。在茫茫人海中,访我灵魂之伴侣,得之我幸,不得我命,如此而已!”
友情是愉快,是爱,是再不畏虑,是不再受孤寂的侵凌。
我没有别的方法,我就有爱;没有别的天才,就是爱;没有别的能力,只是爱;没有别的动力,只是爱。
个人在恋爱时最能表现出天性中崇高的品质。这就是为什么爱情小说永远受人欢迎――不论古今中外都一样。
个女人,倘若得不到异性的爱,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,女人就是这点贱。——《倾城之恋》
“死生契阔——与子相悦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……生与死与离别,都是大事,不由我们支配的。比起外界的力量,我们人是多么小,多么小!可是我们偏要说:‘我永远和你在一起,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’。——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。”——《倾城之恋》(范柳原对白流苏说的)
回忆永远是惆怅的。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,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。最可喜莫如“克服困难”,每次想起来都重新庆幸。
有些书喜欢看,有些书不喜欢看――像奥亨利的作品――正如食物味道恰巧不合胃口。喜欢看张恨水的书,因为不高不低。高如<红楼梦>、<海上花>,看了我不敢写。低如“xx”、“xx”看了起反感。也喜欢看<歇浦潮>这种小说。不过社会小说之间分别很大。不喜欢看王小逸的书,因为没有真实感,虽然写得相当流利,倒情愿看“闲草野花”之类的小说。
“才”、“貌”、“德”都差不多一样短暂。像xx,“娶妻娶德”,但妻子越来越唠叨,烦得他走投无路。
不知听多少胖人说过,她从前像我那年纪的时候比我还要瘦――似乎预言将来我一定比她们还要胖。按:爱玲不食人间烟火,从前瘦,现在苗条,将来也没有发胖的危险。
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玫瑰还是“床前明月光”;娶了白玫瑰,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,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。——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
我有一阵子不同别人接触,看见人就不知道说什么好。如果出外事,或者时常遇到陌生人,慢慢会好一点,可是又妨碍写作。
“人性”是最有趣的书,一生一世看不完。
我们下一代同我们比较起来,损失的比获得的多。例如:他们不能欣赏<红楼梦>。
楼下公鸡啼,我便睡。像陈白露。像鬼――鬼还舒服,白天不用做事。按:陈白露是<日出>里的交际花。她有一句出名的对白:“太阳不是我们的,我们要睡了。”
个知已就好像一面镜子,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来。